来源|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
代理律师| 王怡
一、调解现场:一方情绪较为激动
当事人陈女士(化名)因夫妻感情破裂,委托王怡律师代理其离婚纠纷案。案件进入法院调解阶段。
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现场,男方(化名:周某)情绪较为激动,对女方提出的离婚方案表示不接受,对财产分割意见也持否定态度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二、律师应对:保持专业,聚焦法律框架
面对调解现场的混乱局面,王怡律师保持冷静,在周某偏离调解主题时,将谈话拉回到法律框架和事实依据上,向法官和周某阐明女方的诉求及相关法律依据。
调解过程中,法官出于不希望双方轻易离婚的考虑,多次劝说和好。王怡律师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,调整沟通方式,将调解节奏引向财产和债务分割方案的具体讨论。
三、调解结果:双方达成协议
经过约两个小时的调解,周某情绪逐渐稳定,开始接受法院的调解方案。最终,在法官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陈女士的离婚诉求得以实现。
法也说法
离婚调解不仅涉及法律条款,也涉及情绪管理。面对情绪激动的对方以及法官的不同考量,律师保持冷静、专业,有助于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推动调解进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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